梵语 pa^tra,巴利语 patta。系钵多罗、钵和罗之略称。又作钵盂。乃僧尼所常持道具(比丘六物、比丘十八物)之一,一般作为食器。圆形、稍扁、底平、钵略小。其材料、颜色、大小,均有定制,为如法之食器,应受人天供养所用之食器,又为应腹分量而食之食器,故又译作应器、应量器。律制规定,出家之行者必用制定之钵。
钵之材料,如为铁制,则称铁钵(巴 ayo-patta);陶土制者,则称瓦钵(巴 mattika^-patta)、泥钵、土钵。至于盛钵之袋,称为钵囊、钵袋。而为防止钵盂倾倒之钵台,称为钵支;释尊所用之钵,称佛钵(石钵则仅限佛可使用)。后世亦有用涂漆之木钵,然此为外道所用,而非戒律所定范围内者。
补修破损之钵有五种方法,称为五缀钵,即:(一)以细钉塞孔。(二)安小铁片打入令牢。(三)如鱼齿四边铰破内外相夹。(四)以铁片掩孔,周围钉之。(五)用屑末(碎铁末或磨石末)。破损之钵如破五缀(一缀为两指之长度,约六公分)以下始须修补,如破五缀以上,则不须修补,而可要求重换新钵。经修补后再用之钵,则称五缀钵。
钵之大小于各律典中皆有差别,其容量亦因名称而异,通常有上钵、中钵、下钵之别,依十诵律卷四十三载,上钵可容三钵他之饭、一钵他之羹,及其余可食物半羹;下钵可容一钵他之饭、半钵他之羹,及其余可食物半羹;中钵容量则居间。又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五谓,一钵他相当于三十两饭,则三钵他饭为二升;一钵他羹与其余可食物半羹共计一钵他半,则为一升。除上、中、下三钵之外,另有;(一)过钵,又作大钵,比上钵大。(二)减钵,又作非钵,比下钵小。(三)随钵,即浅铁钵之助食器,相当于鐼子。(根本萨婆多部律摄卷七乞学处、四分律卷九、卷四十三、摩诃僧祇律卷三十七、善见律毗婆沙卷十五)p5687
FROM:【佛光大辞典】
(物名)梵语钵多罗Pa%tra之略。比丘之饭器也。行事钞下之二曰:‘十诵钵是诸佛标志,不得恶用。’见钵多罗条。
FROM:【丁福保《佛学大辞典》】
梵云钵多罗。此云应器。今略云钵也。又呼钵盂。即华梵兼名也。钵者乃是三根人。资身要急之物。佛听用二种。注之如左。
FROM:【《释氏要览》(宋 道诚集)】
钵(梵patra)比丘六物(三衣、钵、坐具、漉水囊)之一。又称钵多罗、波多罗、钵和兰等。意译应器、应量器。即指比丘所用的食具。
其种类有铁钵、瓦钵之别。持钵行乞称为“托钵”。由于比丘持钵以应受他人的饮食,故钵亦称应器。
《四分律》卷九中提及钵之种类云:“钵者有六种,铁钵、苏摩国钵、乌伽罗国钵、优伽赊国钵、黑钵、赤钵。大要有二种,铁钵、泥述。”该书卷五十二中说,禁止使用由木、石、金、银、琉璃、宝、杂宝所作成的钵,并以此简别在家和外道。《五分律》卷二十六谓不使用金银七宝、牙、铜、石、木的钵,若使用金银乃至石钵,则犯突吉罗,若使用木钵,则犯偷兰遮,若如外道之使用铜钵,则犯突吉罗。仅准许使用铁钵、瓦钵、苏摩钵。所谓泥钵、瓦钵、苏摩钵,皆是同类之物,苏摩钵是就产地而命名的。
钵的颜色,应熏为黑色或赤色,即《四分律》所说的黑钵、赤钵。《摩诃僧祇律》卷二十九中说瓦钵当熏成孔雀咽色,毗陵伽鸟色,或是鸽色。铁钵则作钵炉,以阿摩勒核、佉陀罗核、巨摩、竹根熏之。关于容量,《四分律》卷九举出大、中、小三种。大者三斗,小者一斗半。但是根据唐代的量法,应是一斗至五升之间。
戒律中规定比丘不得储存多钵,护持钵当如护持自己眼睛一般,应当常以澡豆洗净除去垢腻。
在律制上,规定钵有“体”、“色”、“量”等三法。第一:钵之“体”,材质只准使用瓦、铁两物塑铸,不得使用“金、银、铜、琉璃、摩尼、白蜡、木、石……”等物制做。第二:钵之颜色,《四分律》限用黑、赤两色,《五分律》限用孔雀咽色。除此“黑、赤、灰”三色之外,不准薰染其他颜色。第三:钵的容量,《四分律》说:“大者可受三斗、小者可受半斗、中者比量可知。”依个人食量而定。
至于钵的形状:呈矮盂形,腰部凸出,钵口钵底向中心收缩,直径比腰部短。这种形状可使盛的饭菜,不易溢出,又能保温。
⊙钵的由来
关于钵的由来,根据《太子瑞应本起经》卷下所述,佛成道后七日(一说是七十七日)未食,适有提谓、波利二商主始献面蜜,佛时知见过去诸佛皆以钵受施。四天王知佛所念,各至须頞山上,从石中得自然之钵,俱来上佛,佛乃受四钵置于左手之中,右手按其上,以神力合为一钵,令现四际。《出三藏记集》卷十五<< span="">智猛传>:“又于此国见佛钵,光色紫钳,四边灿然。”《高僧法显传》<< span="">弗楼沙国>条云:“杂色而黑多,四际分明,厚可二分,甚光泽。”皆符合此说。
关于其容量,《法苑珠林》卷三十载僧伽耶舍之钵:“释迦如来在世之时,所用青石之钵,其形可容三斗有余。”另据《高僧法显传》所载,可容二斗许。
关于其重量,《大智度论》卷二十六云:“所以不听比丘畜者以其重要。(中略)问曰:侍者罗陀弥善、迦须那刹、罗多那、伽娑婆罗、阿难等,常侍从世尊执持应器,何以不怜愍?答曰:侍者虽执持佛钵,以佛威德力故,又恭敬尊重佛故,不觉为重,又阿难身力亦大故。”
钵损坏时,若五缀(五种修补方法)而不漏,则不得求新钵,经修补后再用的钵,即称五缀钵。钵置于地上时,若有转倒之虞,则当作钵支以安置之,携带时则应收入“钵囊”,或称钵袋、钵络、络囊。
⊙钵的故事
相传佛成道后,二商主供养面酪时,四天王各奉一石钵,佛受之将钵相叠安置在左手,再以右手按下将四钵合为一钵。佛度三迦叶之时,将毒龙放入钵内。佛入灭后,其钵曾被慎重安置,受信徒供养礼拜。法显《佛国记》<< span="">弗楼沙国>:“佛钵即在此国,昔月氏王大兴兵众,来伐此国欲取佛钵,既伏此国已,月氏王笃信佛法,欲持钵去,故大兴供养,供养三宝毕,乃校饰大象置钵其上,像便伏地不能得前。(中略)王知与钵缘未至,深自愧叹,即于此处起塔及僧伽蓝,并留镇守种种供养。(中略)可容二斗许,杂色而黑多,四际分明,厚可二分,甚光泽。”
同书<< span="">师子国>条下说,佛钵原本在毗舍离,今在犍陀卫,经数百年移至西方月氏国,再经由于阗、屈茨、师子、汉地等国回到中天竺,后至兜率天上,弥勒菩萨见之而深加赞叹,与诸天一同以香华供养七日。其后又重返阎浮提,由海龙王持入龙宫。弥勒菩萨成道之时,钵分为四,重返原地頞那山上,弥勒成道已,四天王取之奉佛。其情形如先佛一般,即贤劫千佛共同一钵。
玄奘西游之时,此国已无佛钵。《西域记》卷二<< span="">健驮逻国>条下云:“王城内东北有一故基,昔佛钵之宝台也,如来涅槃之后,钵流此国,经数百年式遵供养,流转诸国,在波剌斯。”
⊙钵支
与钵配合使用的有所谓的“钵支”。所谓“钵支”,就是支稳钵身以防倾斜、或使易于捧持的“垫子、支架”之类。(梵文pattamalaka),又写成钵枝、钵[金*支]、钵搘。《五分律》卷二六中记载:“有诸比丘以钵盛食,著地而翻,佛言:‘准作[金*支]支,用铜、铁、牙、角、瓦、石、材、木作,然漆树除外,(中略)亦准结草著于其下。’”
由此可见钵支是因避免钵放在地上翻倒而作,钵支也被列为“随物”,即比丘、比丘尼所持的用品之一,又称作“杂物”。
日本的‘大乘比丘十八物图’列有图示,由此图示可知其边缘宽阔,为胴部朝底逐渐变细的容器形态,比钵小。
⊙鐼子
钵的附助器皿。在《翻译名义集》中说:“钵中之小钵,今呼为鐼子”。
鐼子也叫做“键(左金右咨)”,大小有三个,形状如钵。平时小鐼装在中鐼里、中鐼装在大鐼里,大鐼装在钵里。用时取出,分盛不同的饮食。
鐼子的由来,根据《四分律》说:“欲分粥,不知何器分?佛言:‘若以键(左金右咨)、若小钵、若次钵、若杓作分’”。《四分律》又说:“乞食比丘,得饭、干饭[[麩-夫+少]等,並著一處。佛言:『不應爾雜著一處。若是一缽,應以物隔;若樹葉皮、若鍵(左金右咨)、若次缽、若小缽,面應手巾裡。』」
⊙缽袋
為包缽的袋子,又稱缽囊。為三種袋(缽袋、藥袋、雜袋)之一。《有部毘奈耶雜事》卷四中說:「時有苾芻手擎缽去,在路跌倒,遂使缽墮破,因斯事闕。緣以白佛,佛言:『苾芻不應手擎其缽。』便以衣角裹缽而去,又廢闕同前。佛言:『應作缽袋盛去。』苾芻手攜,過招如上。佛言:『不應手持去,應作舉掛轉持行。』」這是說比丘走時以手持缽,不慎摔破,後來佛陀教其以衣角裡之,還是又摔破。最後佛陀便教其制缽袋放置。
由於缽必須隨身攜帶,但用畢後持於手中行走,非常不便,因此而制缽袋,用於行路時裝缽,掛於肩上。其材料及大小並沒有特別的規定,被列為尼師壇的特物(隨物)之一。
FROM:【佛教器物简述】
“钵”与“鐼子”(键)、“钵支”(钵枝)
“钵”是梵语“钵多罗”的略称,义译应该叫做“应法器”、或是“应量器”。国人也有称它为“钵孟”的,这是华“孟”梵(钵)兼用的称呼。
在律制上,规定“钵”有“体、色、量”等三法,不得违误。第一:它的“体”质只准使用“瓦、铁”两物塑铸,不得使用“金、银、铜、琉璃、摩尼、白蜡、木、石……”等物制做。第二:它的“色”彩,四分律限用黑赤两色,五分律限用孔雀咽色。除此“黑、赤、灰”三色之外,不准薰染其他颜色。第三:它的容“量”,也有规定。四分律说:“大者可受三斗、小者可受半斗、中者比量可知”。不过这是从四分律师里译出来的“斗”量,不知道是否现今的升斗了。——因为“钵”必须遵循这些律法的规定,所以它才被称为“应法器”。又因为它的体积大小,恰如持用者的食量,所以才又被称为“应量器”。
“钵”的形状:呈矮孟形,腰部凸出,钵口钵底向中心收缩,直径比腰部短。这种形状可使盛的饭菜,不易溢出,又能保温。
“钵”的由来:据佛本行集经略说:“佛初成道,北天竺有二商主,奉佛[麸-夫+少]酪蜜揣。世尊思维:往昔诸佛,悉皆受持钵器;我今当以何器受商主食?时四天王,疾以金钵奉上;佛不肯受,以出家人不合蓄此。彼四天王,更将银钵、玻璃钵、赤珠钵、玛瑙钵、砗磲钵相继奉上,悉皆不受。时以石钵奉上;佛又思维:若受一钵,余王必怨。我今总受四钵,持作一钵;次第相叠,安左手上,右手按下,合成一钵,边现四唇。而说偈言:‘我昔功德诸果满,以发哀悯清净心;是故今四大天王,清净牢固施我钵’。”。
另据胜天王般若经说:“或有众生,见此菩萨今始成道;或见菩萨久远成道。或见一世界四天王献钵,或见十方恒河沙世界四天王献钵。菩萨尔时,度众生故,即受众钵。重叠掌中,合而为一。其诸天王,各不相见,皆谓世尊独用我钵。菩萨摩诃萨,行般若波罗蜜,以方便力,示现此事”。